防城港市港口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应急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积极向上,身体健康,面试合格后须提供本人体检合格报告;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安全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和法学专业;
5. 熟练使用电脑,熟练使用Word、Excel及办公自动化设备;
6.获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优先考虑;
7.应聘年龄一般为18至35岁周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试用——正式聘用。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止,现场报名为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渔州坪水利大楼二楼办公室,联系方式: 0770-2862587。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防城港市港口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防城港市港口区应急管理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扫描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发送至区应急局邮箱(yjj2832113@163.com)。
3.资格审查。由我局办公室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筛选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面试,未通过筛选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确定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经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我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聘用人员。
5.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7.工资待遇:36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及年终绩效,试用期工资按实发工资的80%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