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步伐,加强港口区消防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城区各消防救援站工作,主要从事执勤备战、灭火和抢险救援、消防车辆器材维修等任务。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报名应聘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战勤保障汽修岗位,且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或汽车修理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35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上无纹身,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6、退役士兵、消防队伍退出人员、有消防职业技能证书人员,以及有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须填写《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并将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
2.报名时,应聘者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退伍证、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奖励证明及其它能证明自身工作成绩和工作能力资料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后退回),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起2024年6月12日(双休日可报名);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沙潭江盛隆佳园对面沙潭江消防救援站。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丹
咨询电话:0770-2408063,18777088086。
邮箱:fcggkxf@163.com
(三)考试
(1)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面试集中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退伍证、驾驶证、职业技能鉴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体能测试
1、体能考试科目:3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等。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为面试当天或者前一天,地点以通知为准。
3、注意事项: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考核,并当场签订招聘考核安全风险承诺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考核的,应当放弃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政审及体格检查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行政审(如果政审人选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同时进行政审),确定选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政审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行体检。应聘者体检参照兵检项目及检验标准进行,提交近期在三甲以上医院体检结果。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以在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排序递补。
(五)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面试成绩,确定人选,择优录取。在考试、体检和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经考试、政审、体检等程序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录用。
五、录用办法及待遇
(一)录用办法: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达标,试用两个月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录用者,与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正式合同。
(二)待遇:
1.消防队员、驾驶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执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可按比例外出(每月轮休8天,国家法定放假节日,值班后安排补休或按国家标准发放加班费),参照《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优待保障工作的通知》,享受消防救援人员职业优待保障相关待遇。自愿加入单位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2.岗前培训期间(2个月)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贴+满勤补贴+职位津贴(如担任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驾驶员和其它岗位)等津贴补贴,工资待遇为4100—7000元(含五险一金),从签订合同起,单位为聘用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按照上年12月份基本工资发放奖励工资;
5.住宿、服装、伙食按标准供给,由招聘单位负责。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招聘,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二)应聘人员请确保报名表所留手机号畅通,注意接收电话、短信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聘用后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与解决。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