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东兴口岸扩大开放,服务驻地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实际需要,东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50名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开展口岸限定区域管理、交通运输工具监护、现场引导和咨询、巡逻管控等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18至4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备一定法律基础;
4.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保密意识、服从意识,热爱移民管理事业,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要求;
6.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走私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已报考或者已任其他部门协管员力量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熟悉越南语专业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技能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放弃者,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政审考察、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
2. 报名地点: 东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3.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我站门卫岗亭处领取并如实填写《东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我站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组织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进行告知并予以退回。
(四)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或者存在不适宜报考辅警的情形,不予报名或者聘用。
(五)笔试
1.笔试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 东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三楼会议室
3.参加笔试考生:进入笔试人员为确定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政审考察要求的人员。
4.笔试内容: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占综合评定成绩50%。
(六)面试
1.面试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东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三楼会议室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占综合评定成绩50%。
(七)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地点:东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营区或东兴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3.体能测试内容:10米×4往返跑(男子组≤13'10,女子组≤14'10)、男子1000米跑(男子≤4'25)或女子为800米跑(女子≤4'20)、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八)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培训合格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拟聘用人员与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和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等条款。
五、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待遇参照东兴市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满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当地人民政府临聘人员待遇标准及实际工作时限予以发放。如有政策调整,依据政府相关政策予以相应调整。
(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我站可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对聘用人员作出续聘或解聘的决定。
六、从候录库中聘用
本次招聘政审考察、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将纳入我站辅警聘用候录库。我站根据辅警岗位空缺情况,从候录库中择优录取聘用。进入候录库的时效性,由我站根据一定时期内岗位空缺情况决定。
七、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招聘期间,站纪委将全程介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招聘过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地点
(一)联系电话:18977057766 (政治处);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联系地址:广西东兴市兴东路402号东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东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解释。
东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