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桂平市“浔找英才”急需紧缺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发展战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决定组织部分事业单位赴广西大学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8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本科毕业生。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
桂平市所属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聘用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同时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桂平市“浔找英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9:00-12:00;
(二)地点:广西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20人的需参加本次统一笔试筛选,未达20人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
2.提供材料:《2024年桂平市“浔找英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亲笔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研究生同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照《2024年桂平市“浔找英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的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20人的岗位需参加笔试筛选。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笔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20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20人以上的笔试筛选岗位,笔试结束后按开考比例1:3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开考比例1:3且确需开考的,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五)签订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签约协议书》。
(六)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按照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中“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者进入考核。再次并列的,以面试中“应急应变能力”要素分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共桂平市委员会组织部、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最低服务期限合同,期间不得申请调离我市。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面试合格成绩(同岗位、同考场)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已签约桂平市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合同。
(四)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等信息。如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五)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除外),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不接听等而造成的后果则由应聘本人承担。
(六)参加广西大学站点招聘的非广西大学在校生,请提前了解进入广西大学的预约方式。
(七)本公告在桂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iping.gov.cn/)、桂平人才网(http://https--gp--gxrc--com-e3adab430d.zipv6.gxzf.gov.cn/)等相关政府网站,桂平党建、桂平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媒体平台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3382401、3325216。
中共桂平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