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2022年度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协助委机关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专业:会计类、中文类等。
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甘于奉献、勤学好问,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二)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一定的财务、办公室工作从业经历,如有机关单位及其事业单位财务、办公室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有较强的财务管理、综合分析、沟通协调、文字编辑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好,熟悉财务、办公室业务。
(四)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因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7月2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贵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1楼102室)。
3.报名材料:应聘者本人需亲自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贵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
(二)资格审核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和证件,对通过初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预计为2022年8月中上旬)。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体检需在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公示。
(六)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待遇不变)满认定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工,聘用人员合同每年一签,聘用期间工资待遇2700元/月(含个人需缴纳的医保、社保及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的“五险一金”由单位代扣代缴,食宿自行解决。
五、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需于参加面试当日往前推算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以及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上述情况的需提供隔离实施单位加盖公章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前需查验本人健康码、行程码,面试过程佩戴好口罩。如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应聘。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由贵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贵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4563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