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平市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补充我市第二幼儿园教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桂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及对象。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6年7月6日至2004年7月6日);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七)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可先进行报名参加应聘,如被聘用,需在考核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体招聘专业、岗位、招聘人数以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桂平市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7月6日至7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桂平市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2022年桂平市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签名确认,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彩色招聘2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也可以报名,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桂平市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四、笔试
(一)确定笔试人选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确定为笔试人选。若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且确需开考的,须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开考,开考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进行面试。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四)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五)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现场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六、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权重按5:5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考核与体检
招聘单位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中“说教学过程”分数高者优先进入考核。
(一)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桂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ip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教育领域”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公示后,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防疫要求
(一)报名当天,考生须自行携带一次性医用口罩,须现场查验考生“广西健康码”和“行程码”,“广西健康码”为绿色、“行程码”不带*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报名。
考前14天起,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二)笔试及面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提供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考试。
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其他县(市、区)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广西健康码绿码的考生(即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的考生),抵桂后24小时内须进行 1 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生可通过关注“贵港疾控”微信公众号,查看《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措施》查询贵港市疫情防控要求。如疫情有变化,按本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如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四)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五)本公告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xgg.gov.cn/)、桂平市人才网(https://gp.gxrc.com/)、桂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ip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教育领域”等相关政府网站发布。
招聘咨询电话:桂平市教育局人事股:0775-3370977。
桂平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