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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民政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3 17:54:00

贵港市民政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贵港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贵港市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贵港市社会福利院、贵港市殡葬管理处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各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岗位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贵港市辖区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要有初级以上职称),且需符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有关规定。
(二)拥护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熟悉电脑操作,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辩证思维、综合分析能力,并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4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任职资历
1.公务员、参公人员:须为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录用到乡镇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须在乡镇机关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选调生在录用单位工作时间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班子成员原则上要任满一届。除试用期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事业单位人员:须为财政全额拨款在职在编实名制工作人员,除试用期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从贵港市所属县(市、区)交流进入市本级的事业单位人员,在2020年9月22日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措施》之前,在初聘事业单位未满3年又已经交流到其他单位的,应在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其他情况人员,应在初聘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后方可交流进入市本级事业单位。同时符合其他相关服务年限的规定。
(五)参加选调人员还应当符合《中共贵港市委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贵办发〔2014〕15号)等文件其他规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定向招考、选调等签约)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业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7月15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双休日不办理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有意者携带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参加选调意见(加盖公章)的《贵港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贵港机关党建网http://jg.ggdj.gov.cn或广西贵港民政局网站http://mzj.gxgg.gov.cn或贵港人事人才网站gg.gxrc.com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近年发表文章报道材料、近三年个人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工作主要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等)、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近期个人全身生活照1张等材料到贵港市民政局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布山大道1287号贵港市民政局1009办公室(贵港市社会福利中心内)。
有意者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时将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参加选调意见(加盖公章)的《贵港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近三年个人工作总结、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近期个人全身生活照1张等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名材料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发送至指定邮箱ggsmzj@126.com。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条件、资格条件、专业匹配、工作表现、奖励情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条件进行初审,确定面谈人选。面谈结束后,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根据面谈结果确定的面试人选,由贵港市民政局组织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经中共贵港市民政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由中共贵港市民政局党组研究确定递补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考察人选按有关规定的体检标准,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以及体检合格者,经中共贵港市民政局党组研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4526300;0775-4526700。

贵港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