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财会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桂平市人民法院决定在编制外面向社会招聘部分财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会计助理1名:主要从事财务对账、案款兑付、票据管理、台账录入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财经法规和会计从业道德的行为。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作风纪律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领会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财会类专业毕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具有相关财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8:00-12:00和15:00-18: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方式报名。现场报名前,报名者可点击公告底部链接下载《桂平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桂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524办公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gp3392363@163.com)。
3.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桂平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相关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的,可一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报名者现场提供第(3)、第(4)项材料复印件时,须同时携带相关原件备查。
4.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具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二)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技能测试。
对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和专业知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
面试采取面对面交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求职动机匹配和举止仪表等。
2.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财会工作基础知识及应用水平等。
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
(三)聘用
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和考生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经试用合格的,由我院正式聘用。
(四)建立候录库
将在本次考试中成绩合格但因受到招录名额限制而落选本次招聘的考生纳入我院编制外司法辅助人员候录库。如我院编制外司法辅助岗位出现空缺,可直接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候录库中确定录用人选。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桂平市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83次(扩大)会议纪要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执行。
五、其他
(一)报名地址:桂平市迎宾大道郁江二桥西桥头南侧。
(二)咨询电话:0775-3392363。
(三)本公告由桂平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