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政府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象山区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聘用人员补充到象山区相关部门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见《象山区政府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涉及相关专业请参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桂林市户籍(含十县、六城区及荔浦市);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0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详情见《象山区政府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象山区就业服务中心(象山区银锭路654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象山区政府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共两页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4)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象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名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笔试要求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10月15日或16日,具体时间、地点于2022年10月14日在象山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聘用”栏目进行公布。
(四)面试要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于2022年10月19日在象山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聘用”栏目进行公布。
根据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计算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业务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聘用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象山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执行桂林市象山区机关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及按国家规定休假。
五、其他
1.所有职位笔试、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由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是否开考等事宜;
2.象山区政府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xsqzf.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聘用”栏目进行公布。
3.咨询电话:
象山区就业服务中心:0773-3850099
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3-3835416
4.监督、举报电话:
象山区监察委: 0773-3836044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