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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教育系统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2023届毕业生76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14:34:44

桂林市教育系统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告

 

为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赴广西师范大学参加双向选择招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目的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通过笔试、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和适岗职位要求的能力,确保择优选用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职位共452个,计划招聘765人。分别为:

桂林市直属学校招聘职位36个,计划招聘39人;

雁山区招聘职位8个,计划招聘10人;

叠彩区招聘职位11个,计划招聘20人;

临桂区招聘职位40个,计划招聘46人;

恭城瑶族自治县招聘职位16个,计划招聘17人;

荔浦市招聘职位34个,计划招聘68人;

平乐县招聘职位22个,计划招聘30人;

资源县招聘职位17个,计划招聘19人;

灌阳县招聘职位26个,计划招聘98人;

阳朔县招聘职位31个,计划招聘52人;

永福县招聘岗位31个,计划招聘42人;

兴安县招聘职位22个,计划招聘32人;

全州县招聘职位40个,计划招聘62人;

灵川县招聘职位118个,计划招聘230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9:30-11:3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图书馆(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四、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及择业期两年内(2021、2022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公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择业期两年内(2021、2022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三方就业协议以及《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已被桂林市教育系统赴区内公开招聘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双选会”招聘签约的人员,本次招聘不得再参与报名。否则,取消原报考岗位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招聘程序

桂林市教育系统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双选会”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根据本人条件,对照《桂林市教育系统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3),进行现场报名填写《桂林市教育系统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后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个人有效身份证明;(2)毕业学校已经盖章的就业推荐表;(3)学习成绩表;(4)各类获奖证书;(5)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材料;(6)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 笔试、面试组织

笔试统一由市教育局组织;面试由各县市区、各直属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

1. 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1小时。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当天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只能选取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笔试结束后电话形式通知,当天完成)。面试方式为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前备课时间30分钟,内容为考生应聘职位相应学段学科的教材。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考生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三)签约

按照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分高者优先。放弃签约资格(含放弃递补签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说明。考生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签约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签约程序。签约后,考生不得毁约,如毁约,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教育系统任何教师招聘。

(四)聘用

考生毕业后,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签约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不予以聘用。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应聘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

桂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li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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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1.桂林市教育系统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教育系统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附件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