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充实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人员力量,提高我市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质效,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要求,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本次共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2个职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12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地点: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桂林市临桂区鼎晟大厦1320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83005。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现场查验原件)。
(三)面试
从报名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筛选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1328会议室。
四、工资待遇
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待遇按2444元/月计发,之后按相关规定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单位部分由我中心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五、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