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充实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力量,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质量,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要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行政辅助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工作能力、身体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适岗原则,择优聘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7月28日。
2.单位地点: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3楼,联系电话:0773-5625691。
3.采取电子邮箱上传报名材料方式:(1)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1),承诺栏必须手写签名,粘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下载填写应聘人员名册(附件2);(3)应聘人员名册(附件2)电子文档、报名表(附件1,承诺栏必须手写签名)及本人有效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全身生活照等材料扫描件投递至邮箱zwfwzx@guilin.gov.cn,报名邮件请按照“姓名+应聘政务中心”填写。
(二)面试
经过资格审查和职位匹配性筛选,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前会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统一在桂林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面试成绩优先依次替补、参加体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落实薪酬、社保福利等待遇,单位购买“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四、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2:应聘人员名册(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xlsx
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