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执法辅助岗位2名,需要到相关县区住宿值守。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本支队工作任务;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刻苦;
(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法学、文学、交通运输类专业,能够熟练运用电脑办公,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不得应聘:
(一)有犯罪记录或受纪律处分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四)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8日,咨询电话:0773-7599283。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邮箱地址:ljjczd@126.com。
(1)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名人员,请填写《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填写或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我单位根据报名审查情况确定考试入围人选并电话通知。
(三)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
2.面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与竞聘岗位的适应程度等相关内容。
3.应聘人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笔试、面试。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选及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聘用前有体检不合格或有弃权的考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递补。
(五)聘用
聘用试用期为壹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的标准执行。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