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中小学用人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定于2024年5月19日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33名,招聘其他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相关要求请查阅2024年3月22日在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第二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欢迎符合条件人员前往现场应聘。
一、招聘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9日 (星期日)9:00-12:30
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9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9.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空缺岗位)》(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职(执)业资格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要求
1.填写《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并张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非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
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份;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
联系电话: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 0778—3188260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