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红十字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河池市红十字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人员必须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日期为准)。
2.“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3.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的人员。
5.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毕业时间距离招聘时间两年内,并登记失业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日期为准)。
6.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或失信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能经常下乡,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专业不限。但需掌握计算机基本应用和文字处理,有在机关、乡镇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0〕59号)执行。
(二)聘用管理。试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聘用人员与河池市红十字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三)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会工作满一年后,按请休假制度享受公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河池市红十字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其他优先招聘的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将应聘材料扫描件(或拍照电子版)发至我会邮箱:hchh116@163.com,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姓名)应聘材料+材料名称(如:相片、身份证、毕业证等)”命名。
(二)择优试用。初审符合条件要求后,本会通知,送材料原件并面试。面试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229号(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大门右侧)120指挥中心6楼,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三)正式聘用。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后合格,提供体检合格证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由于本会工作性质,需经常下乡协助从事应急救护培训、应急救援、人道救助工作,身体状况不佳或不能服从安排的,请慎重报名。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黄于芝、梁佳意
联系电话:0778—2250475。
联系地址:河池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229号,市三医院住院部大门右侧,120指挥中心6楼)。
附件:河池市红十字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2.8.22.doc
河池市红十字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