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长洲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精神。长洲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长洲镇公务车司勤人员,名额1人。
三、报名条件
(一)岗位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勤奋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28-35周岁。
3.具有C1以上驾驶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在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长洲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招聘采取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长洲镇人民政府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附件: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长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4.资格审查
由长洲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逐条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电话联系咨询原因。
(二)面试
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考生应当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经现场查验“四码”且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六、待遇和管理
(一) 聘用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2.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凤山县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用人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二) 聘用管理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单位制度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受聘人员意愿进行续签。
七、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长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6718010。
(三)本公告解释权为长洲镇人民政府。
长洲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