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外运服务站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外运服务站工作人员1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外运服务站工作人员(12名)。
二、聘用形式
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用工,非在编人员。
三、岗位职责
1.认真组织对矿产品过卡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有违反矿产品经营管理规定行为发生。
2.发现无证运输矿产品的车辆过卡或冲卡时,及时组织人员拦截,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以便组织力量追逃。
3.按照规定填写各种登记表,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各种数据,妥善保管好各种票证及原始凭证。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夜间值班,适合男性,35周岁以下。工作能力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
2.报名地点: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办公室(地址:南丹县财政局二楼;联系电话:0778-721107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均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外运服务站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相片1张。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面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与南丹县鸿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南丹县鸿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外运服务站工作。
六、工资待遇及福利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南丹县人民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1个月。
(一)工资2000元/月(含“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二)在考评的基础上实行绩效奖励制度。
(三)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778—7211071(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0778—7217192(南丹县鸿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南丹县鸿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