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河池市金城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给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的通知》(金编﹝2019﹞5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4日至2005年2月14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端正,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管理;
2.遵守宪法和法律,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较好,能适应大数据和政务服务工作需要;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运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负责我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管理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jcj2290126@126.com);
2.报名时间:即日至2023年2月19日;
3.报名要求: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⑴《河池市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⑵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面试时需提供原件审核);⑶近期彩色全身生活照1张;
4.联系电话:0778-2290126。
(二)资格审查
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处理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通过面试后,由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通知本人到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试用和聘用
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金城江区人社部门备案,实行合同管理,由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工资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及岗位管理,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本人工作表现可续签合同,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经费由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统筹。
工资待遇根据《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金政办发〔2018〕75号)文件规定执行。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按规定办理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保险。差旅补助等待遇按金城江区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六、有关说明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招聘事宜由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区大数据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2.14.doc
河池市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