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2、具有初中、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 -32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视力不低于4.6,符合消防职业健康标准;
3、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足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应主动向监考组说明、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应聘人员应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招聘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有被消防队伍辞退、解聘记录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工作地点:
1、城东消防救援站(来宾市兴宾区城东街道北四路188号)
四、薪酬和福利待遇
1、政府专职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
2、试用期一个月2400元,录用并签订合同后,转正后月工资4000元起(含五险一金),按照政策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按照12%比例缴纳),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由大队免费提供和发放。
3、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在岗执勤备战,试用期过后每月可享受8天轮休假,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休假,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予以扣除绩效、处分等,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将个人材料发送至大队邮箱(3313565776@qq.com)
线下报名:带齐个人材料到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来宾市北四路188号)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5月1日
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近期个人1寸免冠照
咨询电话:0772-4211292(办公室)15878241119(王副站长)
注: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