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忻城县聘用编外人员相关文件精神,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在18-40周岁,男女不限,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凭,中文专业;
(四)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汽车驾驶经历和熟悉电脑办公操作的应聘人员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5日。
2.报名地点:忻城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9号县府办公大楼4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要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忻城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邮箱:xzb5516072@163.com。
5.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需要填写《报名登记表》确认。
6.联系人:韦冠灵 联系电话:0772-5516072 。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人员语言表达、公文写作等综合能力。
六、岗位待遇
通过面试、综合考核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20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缴。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县志办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准确、保持畅通的联系电话号码,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忻城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