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2023年第一次招聘辅警公告
为加强兴宾区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74名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勤务岗位37名(适合男性)
岗位二: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勤务岗位37名(适合男性、面向2023年广西警察学院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工作实际。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0日-2005年7月9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所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二年之内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验,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招聘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25日止;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
应聘人员须扫描或拍照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退伍证(退役士官士兵)、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以及填写《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发送到2706783842@qq.com邮箱。发送时注明应聘者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因网上报名填写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在笔试环节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士官、士兵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五、招聘程序
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笔试时间、地点:在“广西来宾人才网”、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微信公众号“兴宾公安”(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笔试考察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广西来宾人才网”、 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微信公众号“兴宾公安”同步发布。
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男子组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在“广西来宾人才网”、 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微信公众号“兴宾公安”同步发布。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之和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广西来宾人才网”、 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微信公众号“兴宾公安”同步发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试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比例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在“广西来宾人才网”和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微信公众号“兴宾公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由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被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继续聘用的辅警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福利待遇:
1.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406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
2.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层级化工资待遇、加班费(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月绩效奖金(每人每月300元)、年度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等待遇。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其它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政工科,联系人:谢警官,联系电话:0772-4057374。
附件: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2023年招聘辅警报名表7.10.xlsx
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