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国土执法监察人员4名,岗位设在我局二层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4.热爱国土执法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及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三)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国土执法监察业务和其他与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测绘类、地理科学类、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好《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邮箱:xbgtdd6445522@163.com。
(2)实地报名。报名者请持上述资料于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中南路329号2号楼306室)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我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于2023年10月16日前电话通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直接面试(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岗位认知、业务知识、逻辑思维、应变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态等;通过面试了解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退伍证等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由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体检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待遇及其他
(一)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来宾市兴宾区宾凯物业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考核合格一年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全年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二)正式聘用待遇为24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它待遇参照现有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三)国土执法监察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季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十、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772—4270628。电子邮箱:xbgtdd6445522@163.com。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23.9.28.doc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