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儿科医师等工作人员13名,详见《来宾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积极进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到临床一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年龄、职称、学历及学位等要求详见《来宾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岗位职责。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编外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与在编职工同工同酬的薪酬政策,医院为全体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开展定期健康体检及提供就餐补助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通过来宾人才网、“来宾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1日17:00。
报名方式:有意愿者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电子邮箱:2745623058@qq.com;地址:广西来宾市高新区侨兴路56号来宾市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6楼人事科(546100)。
报名材料包括:
1. 《来宾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 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岗位需要的相应材料各1份。
(二)资格审查。我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和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入围考核人员。不入围考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我院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考核测评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公示。根据报考者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可向我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772-4231255。
附件1:来宾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10.13.xls
附件2:来宾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0.13.doc
来宾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