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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柳州市三江县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3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16:38:45
  2024年度三江县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三江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流程的通知》(柳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2024年度三江县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附件1)。
 
  (五)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6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其他考生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均需在2024年6月19日前取得。
 
  (六)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聘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非2024年毕业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网络报名:2024年6月21日—6月27日18:00截止。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lzrsj.gkzpfw.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岗位表》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出现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不一致的相近专业,由考生个人提供举证材料可以报考,相近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核心课程须有80%以上相同。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有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招聘的报考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
 
  (1)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参加报名);
 
  (3)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4.准考证领取
 
  报考各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到古宜镇悦江路29号三江县卫健局一楼人才小高地专家工作室领取准考证;
 
  报考县人民医院岗位的考生,到古宜镇宜阳大道2号三江县人民医院门诊部5楼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
 
  报考县中医医院岗位的考生,到古宜镇侗乡大道65号三江县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2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报考县妇幼保健院岗位的考生,到古宜镇福石路17号婚前检查中心4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报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的考生,到古宜镇福民路85号三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3楼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6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考生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以上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生参加笔试时需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
 
  本次考试按招聘要求分别考察医学基础知识、医技知识、护理知识、综合知识等相关知识,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招聘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经三江县人社局审批通过后可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1)笔试总分100分。
 
  (2) 笔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7月中上旬,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2.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三江县卫健局根据此次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通知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入围人选确定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3)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名单公布后,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应持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网络报名系统下载《2024年度三江县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当场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考生本人,上交相关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4)面试公告发布时间
 
  面试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网址:http://rsj.liuzhou.gov.cn/)。
 
  (5)组织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告栏和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其中,在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考试规定,影响面试。考生不可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还是相同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组织考核和体检
 
  1.考核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因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因考核不合格所空出的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依次递补。
 
  2.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3.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7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2.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三、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实施,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务等相关工作。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公告由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招聘监督电话: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0772—8614563;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2—8612039。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