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74名辅警!柳州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
根据相关规定,柳州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74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下图。
在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岗位人数出现变化,以招聘环节中的后续公告为准。
(点击查看大图)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
应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25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6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思想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因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员,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柳州市公安局或其他单位在职在岗人员;
12.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1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4. 2022年7月以来从柳州市区公安机关离职的;
1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8:00至8月5日17:00。
报名方式: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网站报考,也可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或进入“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关注相关招聘信息进行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系统二维码
(二)资格初审
考生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进行,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自行关注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2024年8月7日17:00起至8月11日8:00止,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
柳州市公安局将通过“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生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等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知识考试
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见附件2)将于7月25日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时统一公开,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附件2.知识考试复习范围
用人单位将于知识考试当天,在考生报到后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考生须携带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考试前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同时,取消后续所有应聘环节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8月上旬(或考试前一周)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
(二)体能测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知识考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知识考试人数达不到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见附件3),分别为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均达标的,体能测试方为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8月上旬公布。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运用等相关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考生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报到时须携带有关证件、专业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在符合其他职位要求条件下,按照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至其他应聘人数比例不足的职位后,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环节)。如各职位比例人数均已满额,则不再对超出职位比例人数的考生进行调剂,不予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8月中旬公布。
(四)面试
根据柳州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知识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果,按照考生所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体能测试合格考生的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划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由我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考生应按照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符合职位要求条件下,调剂至应聘人数比例不足的职位;如各职位比例人数均已满额,则不再对超出职位比例人数的考生进行调剂,不予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8月中旬公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
1.普通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各用人单位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4)。
附件4.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8月下旬公布。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柳州市公安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各用人单位配合进行政治考察。
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柳州市公安局研究后,通过“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暂定于9月上旬发布。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及新入职当年度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聘用工作暂定于9月上旬进行。
六、候录库
?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对象为通过面试但未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人员。如入围体检、政审的考生不合格,或考生在签订合同前弃权或者聘用后离职,以及柳州市公安局2024年内其他岗位因辅警离职出现职位空缺,且岗位要求与候录库人员招聘条件相符的,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的确定人选。
七、薪酬待遇
(一)辅警试用期间月工资待遇为4181.61元,其中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个人绩效奖金(按年度发放)等部分。在试用期间及新入职当年度内辞职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的人员,无绩效奖金。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柳州市公安机关辅警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事项
(一)柳州市公安局将“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及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保证提供的通讯号码正确,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政审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准考证是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应聘。
(五)凡被柳州市公安局正式录用但未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柳州市公安局其他辅警岗位资格。
(六)柳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柳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2-3892021,3892123
监督电话:0772-389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