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以下简称附校)创办于1957年9月,位于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4号,是广西教育厅直属、隶属师范大学直管、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主管教学业务的高校附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附校占地面积13338.8m2,建筑面积10226.6m2,目前有20个教学班,学生近1000名。
附校现有49名专任教师,100%本科以上学历,其中5名教师为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教师7人,中级职称教师26人;获得自治区优秀教师、班主任4人;被南宁市政府确认为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19名,先后有18名教师评为城区级以上优秀教师、班主任。
植根于南宁师范大学深厚的教育文化土壤,深受大学厚重的文化积淀和丰富的教育文化资源的浸润和滋养,附校以“善文化”管理学校,以“善文化”为魂塑造学校良好的精神风貌。秉承“博学笃行,止于至善”的办学理念,形成“校风:以善成德,以道厚生”、“教风:以善润心,以爱化人”、“学风:以善启智,以乐达远”,践行“惟德惟能,至善至美”的校训。实现“善行立身、诗文修身、体育健体、艺术滋养、实践增智、全面发展、快乐成长”的育人目标,培养具有“从善如流、家国情怀、世界眼光的附校人”。
附校着力打造助力学生健康成长的善美乐园,让充满生机的校园里处处洋溢“善”文化的浓厚氛围,在全体师生中积极倡导存善心、行善举、做善人,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里落地生根。
附校致力于探索课程育人的教育理念,立理念,重课程,育人才。探索实践架构起指向核心素养的、促进学生全面而个性化成长的、多层面、有梯度的基于儿童立场的学校“五善”校本课程体系,丰富育人载体和路径,营造了一个“无人不教育、无处不课堂、无物不育人”的动态开放的教育生态环境。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教师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6年5月27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5月27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5月28日至2006年5月27日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5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信息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官网(https://fsxy.nn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官网https://fsxy.nnn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将《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获奖情况、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6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招聘岗位有年龄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1.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6月4日在附校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供审核。现场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附校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各应聘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缴费及领取准考证。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按照公告通知的笔试时间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自备1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2张)。附校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50元。考生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
3.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考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调整开考比例,需要主管部门审批,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并在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官网(https://fsxy.nnnu.edu.cn/)发布调整公告。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专业技能考试+结构化面试”三种形式相结合。
1.笔试
笔试的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与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理论水平。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6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笔试成绩当日在附校校园网主页和工作区域内公布。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笔试人数比例不到1:6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后均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环节。
2.专业技能考试
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考试内容是模拟上课与才艺展示,模拟上课时间为15分钟,才艺展示3-5分钟,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模拟上课同一内容。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成绩于当日在附校校园网主页和工作区域内公布,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名单。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专业技能考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场考试满分值70%(含70%)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3.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考核由附校组织相应专家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约10分钟。
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附校校园网主页和工作区域内公布。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或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未达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附校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考核
附校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能考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项考试的成绩按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人员名单。因考生缺考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附校统筹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六)体检
附校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有关人员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
拟聘名单按规定在广西人才网及附校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并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其工资福利按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十)其他
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4)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
七、咨询电话
谢老师0771-5620971
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