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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宁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免笔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2 17:44:38

  2022年06月22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南宁市蔬菜研究所、南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三块牌子一套人员,是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农业新技术攻关研究、示范推广,开展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科研攻关项目;承担自治区、南宁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农业科普宣传教育具体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免笔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anning.gov.cn)和南宁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区域内公示。

  招聘后续事宜(如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anning.gov.cn)、南宁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区域内。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采用公开招聘的形式。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两份,于工作时间(非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南宁市高新区南武大道35号南宁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室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后压缩,于2022年6月30日前发至南宁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电子邮箱(scs5524272@163.com)。邮件名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发送成功后请致电(0771-5539461)告知。

  报名咨询电话:0771-553946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报考岗位有年龄时间以及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6月22日(报名首日,例如18-30周岁,即1991年6月23日至2004年6月22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2年6月22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2022年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七、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

  (一)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及有关工作安排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将以书面形式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考生。

  1.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招聘单位将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考生。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八、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自动放弃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结合面试成绩、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的1:1确定体检人选。

  九、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十、公示和聘用

  经南宁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班子和党支部研究,从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anning.gov.cn)和南宁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报主管局审批同意后按人事部门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771- 5539461。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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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南宁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免笔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2年南宁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免笔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