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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各镇卫生院招聘46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2-07-29 10:39:49

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各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和充实我城区各镇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13号)精神,以及《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各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6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8年1日(如18-35周岁,为1986年8月2日至2004年8月1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报考期间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用就业推荐表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执业(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或《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简章发布

(一)招聘简章发布时间:2022年7月28日- 8月5日

(二)招聘简章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简章发布地址: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ming.gov.cn/)和武鸣区各镇卫生院发布。拟聘人员公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形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 8月1日至 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招聘岗位计划表,下载填写《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各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相关资格证书等的原件与复印件到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上述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 8月5日(共5个工作日),报考者根据招聘简章要求,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个人报考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邮箱:rsff168@163.com)。报送邮件格式:姓名+报名岗位。报送材料截止时间请关注招聘简章所规定的日期。

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永宁路22号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报名咨询方式:0771-6238560     0771-6238519

报名要求: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按照相应岗位的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谈(电话访谈)。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如遇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形,接到通知后,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向报考者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报考比例超过1:3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面试。对于达不到比例确急需招聘人员的岗位,经城区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须及时通知报考者。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城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

招聘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报考者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四)考察

1.考察人选产生的规则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2.考察内容及方式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遵纪守法、学习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分数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武鸣区各镇卫生院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各镇卫生院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工作满3年后可通过竞聘上岗在武鸣区各镇卫生院间合理流动,满5年后,聘用人员可通过公开招聘、直接考核(考察)等方式在各级各单位中合理流动。

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6211979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期间,考生应及时登陆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招聘信息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做好面试疫情防控工作。①请考生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安排,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场,配合考场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广西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外地考生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等防控工作。②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请“广西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非必要不离开居住地,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所有考生必须是“广西健康码”绿码、动态“通讯行程卡”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入场。③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要求全程佩戴口罩。④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其它要求具体按照《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线下聚集性活动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南新冠防指〔2022〕194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招聘咨询电话:

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局   0771-6238560   0771-6238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