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市政园林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青秀区市政园林所对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行政辅助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城市管理事业,能吃苦耐劳、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能服从组织安排;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写作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较熟练使用电脑及常用办公应用软件;
(四)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其他资格证书或在党政机关有相关工作经验、男性有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有精神病史的。
二、招聘计划
报账员工作人员1名(行政辅助岗),负责报账工作;
党务工作者1名(行政辅助岗),负责党建工作;
市政技术员4名(技术岗),负责市政相关工作;
园林绿化技术员4名(技术岗),负责园林绿化相关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至 2022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14楼1404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517188270@qq.com,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需提交资料:
(1)毕业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条件的另行通知提交原件审核)。
(2)《青秀区市政园林所外聘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本单位将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二)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及业务处理能力。(如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没有达到3:1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拔资格的,须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按照面试结果排名依次替补。)
(四)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要求在南宁市三级甲等以上(含)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根据1:1比例按照先后顺序聘用,录满即止。根据考试、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门户网站和办公区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青秀区市政园林所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一)薪酬福利按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标准:31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我所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未尽事宜,请向青秀区市政园林所办公室咨询(报名咨询电话:0771-5880812)。
南宁市青秀区市政园林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