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广西 > 南宁

报名入口

2022年广西南宁高新区招聘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10-28 17:43:47

南宁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宁高新区卫生防疫工作人员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要求18-35周岁(1986年10月29日至2004年10月28日出生),具有卫生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护理类。具体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3.职(执)业资格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

4.其他要求:持机动车驾驶证C证以上者优先。

二、人员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管理,待遇按南宁高新区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6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材料投递邮箱:gxrs5816562@163.com

(三)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2.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2年10月28日前取得。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报考人员填写信息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具体面试时间以南宁高新区人社局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3.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五、考察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至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南宁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视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后序人员。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南宁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南宁高新区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

七、聘用

南宁高新区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2.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或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3.其他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九、其他

本次招聘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相关招聘程序由南宁高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221960

附件:南宁高新区公开招聘卫生防疫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