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南宁市儿童福利院、南宁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南宁市福利护理院)创建于1951年,隶属于南宁市民政局,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收养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孤弃和困境儿童等,并为社区老人及儿童提供相关服务,是集管理、休养、医疗、康复、护理、社工和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福利院。占地面积60亩,内设机构10个科室,目前我院服务对象近500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聘用教师控制数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南宁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失信惩戒等信用问题;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22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nanning.gov.cn)、单位工作区域内发布。
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南宁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nanning.gov.cn)、单位工作区域内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形式 :现场报名。
3.报名人员持《南宁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与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等各项材料,到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北三路16号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爱心公寓楼九楼人事科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考岗位有年龄及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8月22日(例如18-35周岁,即1987年8月23日至2005年8月22日出生)。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与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报考者的报名材料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考察、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通过审查后,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列为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单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30人以下的(含30人),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单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30人,全部采取“知识测试+面试”的考试形式。按照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知识测试总分为100分,成绩未达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入围名单。知识测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入围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公布,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方式,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将于面试开展前3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长约15-20分钟/人,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如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则当场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和单位工作区域公示。
(四)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行负担。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单位领导班子结合考察、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南宁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聘人选在市民政局网站和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按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根据人社部35号令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南宁市社会福利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3827264。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南宁市社会福利院人事科梁老师,0771-3898766。
附件:1.南宁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宁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