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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免笔试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3 11:33:16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直属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与南宁市戏剧院、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机构,集成了南宁市邕剧团、南宁市粤剧团的舞台演出优势及从事民族音乐、剧本创作、艺术研究、非遗保护等门类的科研力量,为南宁市唯一一个专业从事民族艺术研究、保护、展演、传承的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11月29日(报名首日),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11月29日(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在读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应届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gl.nanning.gov.cn/)、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发布地址: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发布。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报名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71-3334119。
 
3.报名地点:南宁市秀厢大道东段75号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707室。
 
4.报名要求: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岗位相符的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或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的,不予受理或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报考者在报名材料审查通过后列为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进入面试,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按1:2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如果还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名单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公告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如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0人,则该岗位需统一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将于笔试开展前2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含短信、邮件)通知。以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三)面试       
 
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领导下,由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采用实际技能操作方式,由考生根据试题向考官展示专业基本技术操作,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将于面试开展前2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含短信、邮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长约15分钟左右/人,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同时公布于面试考场,如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则当场进行加试。
 
  (四)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察人选。
 
2.组织考察。由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按要求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上报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经考察不合格的,不能定为体检、拟聘人选。考察人选自动放弃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最终结合考察、体检等情况,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聘人选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和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予以录用。单位将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按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未尽事宜由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1031;    
 
招聘咨询电话:0771-3334119。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