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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集中招聘22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7 11:09:32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2024年“聚才灵山” 集中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灵山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灵政办发〔2019〕4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灵山县2024年“聚才灵山”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25名,其中:县直学校教师25名、卫生系统人员96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企业人员7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5)。
 
  二、招聘对象
 
  1.2022年以来毕业的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的人员(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符合我县卫生系统、企业相关岗位招聘条件的其他人才,不受毕业时间限制。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年龄:
 
  1.本科及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6日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或卫生系统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6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放宽。
 
  (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3.钦州市(含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控制数、中小学教职工周转编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机关企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6.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员;
 
  7.有学术不端问题的人员;
 
  8.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双向选择、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卫生系统和企业招聘的方式和程序由其自主决定。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人员将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按“聚才灵山+报考单位+姓名”格式命名,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材料发送至灵山县委人才办邮箱:lsxrck@163.com,同时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提交。
 
  报名需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的,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3),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如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未能举证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在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考试
 
  在招聘考点就地组织考试(具体考点安排详见附件4)。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方可进行考试,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方可开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报名情况要求适当增减考点。
 
  1.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采取直接面谈方式。
 
  2.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3.本科学士学位人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卷面总分的60%)并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可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后笔试成绩清零。
 
  4.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进入签约环节。
 
  (四)签约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灵山县2024年“聚才灵山”招聘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www.gxl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报考周转池编制岗位的人员,由灵山县委人才办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在统筹考虑学习经历、专业背景等因素的基础上,安排到合适的专业部门工作,并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五、政策待遇
 
  引进的事业单位人才,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办理实名制编制,落实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经灵山县委人才办认定符合我县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方可享受灵山县事业单位或企业引进优秀紧缺人才政策待遇。
 
  聘用到县直公立医院的人员,其享受的福利待遇按所聘用医院的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公告由中共灵山县委组织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灵山县相关单位联系:
 
  中共灵山县委组织部人才股(0777-6527158)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7-6886286)
 
  灵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7-6428351)
 
  灵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7-6988370)
 
 
 
 
 
 
  中共灵山县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