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2024年面向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巩固和提升我县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多渠道补充中小学师资力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县外学校选调在职在编专任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县外选调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浦北县2024年面向县外选调教师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协调;协调小组组长由浦北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本次面向县外选调日常工作。
二、选调岗位职数
详见《浦北县2024年面向县外选调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选调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选调人员须是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师德优良的在职在编教师。
2.申请选调人员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一线教学工作。
3.学历要求:(1)高中岗位:申请选调教师第一学历须为师范大学本科或当年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的综合类大学及以上毕业生(须获得相应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毕业院校限制),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大类相同;聘任为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或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的,第一学历可以放宽至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
(2)初中、小学岗位:申请选调教师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
4.申请选调的教师具备选调岗位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并实际从事相应学科教学工作(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可申请选调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聘任为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或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档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选调:
1.有违法违纪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所列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情形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6.截至2024年7月31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计划”教师和全科教师。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试教、体检、考察、选岗、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24年7月23日在“浦北县人民政府网站”“浦北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30日(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浦北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4.报名程序:报考人下载填写附件2《浦北县2024年面向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计划表》按照学科岗位进行现场报名,并附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试教、考核、考察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6.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浦北县2024年面向县外选调教师报名表》原件1份。
(2)有效身份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及学位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所在学校出具的在编证明1份。
(6)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等文件或证书:证书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文件交复印件1份(如有)。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号排列进行顺号装订,其他材料(各种获奖证书及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单独装订。必须于报名时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补交。
(三)试教
1.试教对象:现场报名通过审核的人员;
2.试教时间:待定。
3.试教地点:待定。
4.试教内容: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和教材教法。
5.试教方式:采用“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位教师试讲时间为12分钟,现场答辩3分钟,试讲前设60分钟现场备课时间。
6.试教分值:试教总分为100分,各学科划定试教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试教成绩低于75分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成绩通过“浦北县人民政府网站”“浦北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体检
1.选调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试教成绩合格人员,按总成绩分学科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选调学科岗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由浦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本人放弃体检或因本人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空缺岗位可顺延递补。
(五)考察及拟调人员公示
由浦北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工作协调小组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进入考察的教师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个人档案等考察材料,无法提供个人档案或考察中存在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考察结果合格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通过“浦北县人民政府网站”“浦北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选岗调动
1.按照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2.选调人员入编后,根据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参加竞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行放弃:
(1)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联系不上报考人员本人的;
(3)因拟选调人员原所在地人社部门未回复同意调动函的。
五、有关要求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选调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涉及选调对象的一律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
六、本方案由浦北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浦北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工作协调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777-8212919(浦北县教育局人事股)
浦北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