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钦州市技工学校是1978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创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隶属钦州市人民政府,由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钦州市技工学校干部队伍结构,决定公开选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一)钦州市技工学校副校长(相当正科级)2名。要求现任正科级或相当正科级职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较为扎实的写作基础。
(二)钦州市技工学校办公室副主任(相当副科级)1名。要求现任副科级或相当副科级职务,具有办公室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较为扎实的写作基础。
(三)钦州市技工学校财务科会计1名。要求具有会计岗位或财务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二、选聘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档次);
5.具有岗位所需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相应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未满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6.新聘用(录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人事档案未经审核,或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职工身份等存疑未经认定的,或档案材料存在涂改造假嫌疑未经审核的;
8.与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有关回避情形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不得交流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请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2024年10月18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rsjrjk@qinzhou.gov.cn)。
(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选聘过程,报名人员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组织面谈。对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业绩和岗位适应度进行资历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组织开展面谈,主要了解人选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商调聘岗。根据《钦州市市直单位人事调配工作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开展考察、体检、商调、聘岗等事项。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杨淑媚,电话:0777-5987299。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