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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招聘渔政职业船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09:57:21

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公开招聘渔政职业船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钦州市海上一线渔政执法工作,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渔政职业船员6名,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录岗位条件

(一)政治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社会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愿意从事海上工作,热爱渔业执法事业。

(二)身体条件:男性,身体健康,体检合格,适合海上船艇工作。无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或严重损害健康的传染病史以及可能影响船上正常工作的慢性病等。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曾被开除或解聘人员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在钦州市人才网及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地点为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地址:广西钦州市文峰北路160号9楼905室,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777-2824418)。电子邮箱:qzyzygjdzd@163.com。

3.需要提供的材料

(1)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或招聘发布的网站下载填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4)毕业证、职务船员证或资格证或经培训机构培训证明材料、军人退伍证等各类证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期间发现问题的,将与报考人员联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3年 2月2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及工作要求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内容由招聘单位确定,笔试内容以行政职业能力和岗位要求为主,面试内容包括能力测试、岗位匹配等。

1.基本情况。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2.考务工作

(1)考务工作由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负责组织实施。

(2)成立考务评委小组,负责评分工作。

(3)计分、录用。结合笔试和面试,以综合得分最高确定合格人员。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安排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完成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聘审批手续。

四、福利待遇与管理

(一)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职业船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聘用工资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和出海补助(补助标准按现行同等岗位标准执行,出海次数按实际计算)。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以岗定薪和出海补助(同上)。

(二)人员管理:受聘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规章制度。

五、工作时间、地点

(一)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不固定,24小时在渔政执法船上待命,随时出海执勤,实行轮休制度,保证每个月6-8天休息。

(二)工作地点:中国渔政45029船(驻点金鼓江海洋基地)

附件: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公开招聘渔政职业船员报名登记表.docx

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