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标准院)是隶属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同时加挂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广西分中心、WTO/TBT广西通报咨询中心牌子。承担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文献及有关技术性法律法规的收集、整理、研究任务,并提供咨询、技术服务;承担标准化科技项目研究任务,开展国内外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的跟踪、对比分析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研制等工作;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后的校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建设和运行维护,以及提供相关信息服务;负责广西物品编码管理工作,以及物品编码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广西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通报咨询工作;标准图书发行。
详情请登陆广西标准院网站www.gxzl.org.cn查阅。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技术人员1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工作经历、职称取得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或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或已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或未满单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5.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dglj.gxzf.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标准院网站(www.gxzl.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标准院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4年7月9日9:00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个人近期免冠证件彩照、填写个人信息以及连同相关附件一并上传完成网上报名。2024年7月17日17:00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改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报名时段内重新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需取得与学历层次专业对应的学位。岗位要求的“学历(位)”和“专业”必须统一。例:某岗位要求的是应用化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位),则考生报名必须有应用化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且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唯一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站)进行核验。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20日(请资料不齐的考生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补齐并重新提交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考人员须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时未打印或者打印的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标准院网站发布笔试公告中明确的时间为准,报考人员须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过时未打印或者打印的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6.报名相关附件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报考岗位有职称或职(执)业资格、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附件格式为JPG格式。
我院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作为考生最后成绩。
1.笔试
(1)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标准院网站发布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考试内容为标准化相关知识,基础职业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4)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面试
(1)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个别职位因考生缺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确因需要进人的,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安排将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标准院网站发布上公布(包含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面试前,我院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试公告发布后,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的,不再递补考试人选。
(四)体检及考核
1.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若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面试当天进行面试加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2.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核由广西标准院成立2人及以上考核组。考核组对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人事档案审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如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可由广西标准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5.对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标准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360299。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卢女士,0771-3157366;吴女士,0771-4135690。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