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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退役军人培训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13:25:09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各类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活动,承担全区退役军人培训管理事务性工作,广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网的运行与维护工作,同时为全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市场化教育培训与会议服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岗位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近2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
 
  7.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8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则为1993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党籍、学籍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gjw.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网站“广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网”(www.gxjp.net)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gjw.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网站“广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网”(www.gxjp.net)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联系人:王老师、伍老师。
 
  联系电话:0771—2819366。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四楼综合部。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按照所需材料排序,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gxtyjrpxrs@163.com)。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应聘者须按照要求提交材料,不按照要求提交者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电子版和签字扫描版。
 
  (2)《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简表》(附件3)word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4)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5)1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电子版)。
 
  (6)应聘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没有工作单位的,不用提供。
 
  以上材料都必须是原件扫描上传,不接受复印件扫描。报名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本次报名不向考生收取费用。
 
  (二)资格审查
 
  1.面试前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
 
  2.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8月16日至8月18日期间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网站“广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网”(www.gxjp.net)查看本人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如果达不到1:3开考比例,须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同意调整后方可开考。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形式,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须报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同意调整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达到1:3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在30名以内(含30名)的职位,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超过30名的职位,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结束择优筛选后与其他直接面试岗位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出现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主要考察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由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2日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gjw.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网站“广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网”(www.gxjp.net)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面试公告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5.总成绩计算。
 
  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增加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网站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五)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全部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以及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根据岗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聘用建议和意见,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4.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的结果,按照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由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则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认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0771—2637905。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