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类型 |
序号 |
职称级别 |
生活补助(税前) |
科研启动经费 |
过渡期租房补贴(享受期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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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改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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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
1 |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50万 |
10-30万 |
5-15万 |
1500 元/月 |
2 |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
4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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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
1 |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4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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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
3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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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及情况说明: 1.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 2.入职后,可申请购买学校福利房及南宁市政策性住房。 3.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学校与引进的人才签订8年服务协议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60%;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2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的20%。 4.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紧缺专业人员,可按照“一事一议” “一人一策”确定待遇。 5.工资按学校聘任的岗位等级兑现。中级及以下职称(含无职称)博士学位人员,自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给予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的津贴及福利待遇,三年后按实际岗位计发工资福利待遇。 6.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连续补助3年。 7.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每2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2)广西八桂学者(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年遴选一批):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8.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团队,具体引进条件及待遇面谈商议。 |
序号 |
专业大类 |
具体专业类别 |
备注 |
1 |
农林牧渔大类 |
农业类(现代种业方向、作物遗传育种水稻、玉米研究方向)、畜牧业类、渔业类、林业类(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方向)、农业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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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粮食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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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药卫生大类 |
中医药类、药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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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土木建筑大类 |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土木工程类 |
紧缺专业 |
5 |
装备制造大类 |
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
紧缺专业 |
6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 |
紧缺专业 |
7 |
交通运输大类 |
交通运输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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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财经商贸大类 |
电子商务类、经济贸易类、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金融类、物流类、财政税务类 |
紧缺专业 |
9 |
旅游大类 |
旅游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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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文化艺术大类 |
艺术设计类 |
紧缺专业 |
11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语言类(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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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公共管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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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闻传播大类 |
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 |
紧缺专业 |
14 |
化学类(研究方向需与食品类、药学类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