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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年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11:10:44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批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第二批招聘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行政级别为相当副厅级)。学校秉承“精工智商、明德修身”的校训,深耕粮食行业,对接现代服务业,专业群布局以财经商贸大类为优势主体,以粮食类和食品类为特色重点,以艺术设计类为发展创新,以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一所“粮?商”特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先后获得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广西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全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南宁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确定为全国和广西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中央电化教育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涌现出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等多个先进集体,通过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立项验收,获批为广西新一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先后15次被评为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向社会招聘聘用人员9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相应岗位实践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见《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批招聘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2024年10月8日),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待遇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为我校编外工作人员,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到校工作后,我校将根据本人学历、职称等情况,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流程
 
  (一)招聘信息发布
 
  1.本次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xgsxy.com)发布。
 
  2.本次招聘的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xgsxy.com)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登录网址:http://zp.gxgsxy.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他荣誉证书等岗位报名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
 
  (1)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提交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3)提交有效期内的学信网下载的学历验证材料(有二维码且二维码在报名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以正常进行验证)。
 
  (4)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记载的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则需再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5)提交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的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及中共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所属支部开具证明,且开具时间须为报名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近六个月之内)、工作经历证明(招聘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应包括工作单位和岗位、内容、工作时长等信息,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或提供含有单位信息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志愿服务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等材料的扫描件。如暂无法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可相应提供经本人手写签名的《党员身份承诺书》《工作经历承诺书》(详见附件2、3)作为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均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学校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一律不予退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岗位,学历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应聘有学位要求的岗位的,应具有相应专业及层次的学位。对于含有多个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方可报考。国(境)外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的,所学专业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4)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中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四)缴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缴纳考试费50元/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缴费时间、缴费方式将在资格审查结果公告中具体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后未参加考试或缺考的,视为自愿放弃,一律不予退费。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综合考核的方式可以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通过综合考核的应聘人员,可进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六)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考核中发现应聘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以及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
 
  凡进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阶段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教职人员控制数)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盖有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或相关协助考核单位的原因,造成考核工作未能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我校人事部门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可根据学校实际需要从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排名和评价结果择优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体检
 
  体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明确,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可根据学校实际需要从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排名和评价结果择优递补,没有递补人选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考核、体检结束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于公示结束之日起14天内到我校报到上岗,未按时报到上岗的,由我校人事部门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报到上岗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原则上7天之内仍未能到我校报到上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可按照实际需要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取得学历、学位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劳动合同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学校人事处将在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人员管理,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与正式聘用人员同等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信息公开与监督。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具有真实单位、姓名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实查处,监督邮箱:gxgsxyjjs@163.com。
 
  (四)违纪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鹏飞路15号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李老师、詹老师
 
  咨询电话:0771-3160065、0771-6758208
 
  附件: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