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于2002年12月成立,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为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责: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国家授权广西管辖海域实施巡航监视,查处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国家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3名:岗位为水手2名,机工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船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立场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公告发布当天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非实名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目前为每人每年56000元(含五险一金、工会经费等)。
五、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邮寄纸质应聘材料”方式进行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6日(以我总队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方式:要求统一采取EMS快递邮寄(请注明“应聘材料”)。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4号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408室,联系电话:0771-5780891,邮编:530022。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贴近期免冠2寸彩照(底色不限),本人在报名登记表的“报名人承诺”栏亲笔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提交复印件。
(3)按应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①水手岗位提供:《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水手证)、《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至少完成基本安全培训项)、《海船船员健康证》;水面舰艇部队工作经历的复退人员(不受船员证书限制,但需提供《退役证》、《海船船员健康证》)。②机工岗位提供《海船船员健康证》、机工证或电工证、焊工证。
(5)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加盖公章)。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
(2)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统计报考人数。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调整,调整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含60分)。
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含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构成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829435。
(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0771-5780891,梁晓滨。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