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非实名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财经学院成立于2004年,由原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10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单位,2012年成为外交部和教育部授牌的“中国—东盟金融与财税人才培训中心”,2013年成为广西特色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获广西高校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2016年获教育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立项、“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7年成为教育部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广西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单位、以优异成绩顺利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会计、金融、税务、审计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拥有一批以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二级教授、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和自治区级教学名师等为核心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注重内涵式发展,秉承“诚以修身、信以立业”之校训,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大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二、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三、招聘岗位
为满足我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34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原则上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九)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均截止至报名首日(30周岁以下即1992年5月25日至2005年5月25日期间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25日至2005年5月5日期间出生)。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网址:
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
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6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表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表4)、《工作经历证明》(见附表5)、《中共党员证明》(见附表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均要求签字盖章。准备齐材料后,请将上述材料和其他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扫描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电子版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人事处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
报名要求:(1)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多报岗位或者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应聘资格。(3)不符合本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年龄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未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结构化面试;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经报学校同意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值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灵活运用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一岗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满分值100分。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汇总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该岗位面试成绩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计划于5-6月进行,考试的确定时间、具体方式、地点和考场安排等信息另行通知。考前3个工作日在我校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核
考核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会议研究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与公示
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拟聘人选在广西人才网和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学校同意,按规定办理非实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若试用期内发现有档案材料造假、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应聘咨询电话:0771-3852561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28493
附件:
广 西 财 经 学 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