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文件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为独立法人自治区级食品药品技术审查机构,是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自治区本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等产品上市前与上市后的技术审评和评价性审评工作,以及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行政审批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查验工作;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聘任的审评专家及检查员的使用、培训、考评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食品药品等审评和查验理论、技术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及开展国内合作的有关工作;为药品等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位于南宁市云景路32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设置。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我中心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工作经历、职称取得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10.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2.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yjj.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网站(http://www.gxfdeic.org.cn/,需输入网址搜索)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进入相关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yjj.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网站(http://www.gxfdeic.org.cn/,需输入网址搜索)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s://gx.bmpta.com/sysc/index.aspx,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并且完成网上报名。2023年6月30日0时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相关附件包括以下内容:
(1)《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3)毕业证、学位证(国内学历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涵盖以下材料,但不局限于以下材料:A.聘用合同;B.社保证明;C.岗位年度考核表。无证明材料者,视同无工作经历);
(5)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考者完成网上报名的同时,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附件内容扫描或拍照,将电子档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岗位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发送至指定邮箱:gcspcy@163.com(邮件主题写明“公开招聘应聘”)。报名材料上传联系电话:0771-5776325。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打印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时间: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止。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过时未打印或者打印的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资格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7月12日8时—7月14日18时。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5.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统计各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时均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纸质准考证,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场。
1.笔试
(1)需要笔试的岗位:法务专员1人(专业技术岗1)、医疗器械检查员2人(专业技术岗6)。
(2)笔试成绩计算及面试人选规则: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入选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百分比计入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都达不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均采用闭卷作答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范围涵盖所聘岗位相关法律法规、专业基础知识;时事与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目。
(4)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也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yjj.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网站(http://www.gxfdeic.org.cn/)公布。
(6)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具体考场纪律详见《准考证》。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当以下岗位:办公室文员1人(专业技术岗2)、药品、化妆品审评员2人(专业技术岗3)、药品、化妆品检查员2人(专业技术岗4)、医疗器械审评员1人(专业技术岗5)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拟聘人数的20倍时,需先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均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纸质准考证,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场。
(4)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也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yjj.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网站(http://www.gxfdeic.org.cn/)公布。实操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实操成绩均达不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根据实际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3.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2)面试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yjj.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网站(http://www.gxfdeic.org.cn/)公布(包含面试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注意事项),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
(3)面试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
(4)经审核同意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因有报考人员缺考而造成该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以上要求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参加面试人员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报名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原件交考务人员审核。
(四)考核
需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进行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只需面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比例内末位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的重点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中心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公开招聘的规定要求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招录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待考生生产完后再确定体检时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情形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yjj.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网站(http://www.gxfdeic.org.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工资等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775887。
七、公开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办公室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5863585,5776325。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