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编外聘用人员(第二批)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十四五”期间广西成立的第一所公办高职学院、全国第一所由市场监管部门兴办的高职学院,以服务市场监管和质量教育为主要特色的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坐落于南宁市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2号,是服务广西,面向东盟,“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文化交流中心。学院环境优雅、生活设施完善、交通便利、人文氛围浓郁,占地面积约600余亩,总建筑面积超21万平方米,可容纳在校生10000人。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向社会招聘27名编外聘用人员,详情如下:
一、 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
(七)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不得参加应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其中,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低一级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二、 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简称《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表》设专业大类的岗位,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相应的专业大类中选择专业报名。
三、 报名和资格审查办法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9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则此次报名均视为无效。邮件发送后我院邮箱会发送自动回执,表明考生邮件已收到,无需电话再次确认。后续相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登陆学院网站(http://www.gxzlgc.net)查看。
(三)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整合制作为1个PDF文件,以“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如:01+事务秘书+张三)的命名格式将材料发送至学院招聘工作邮箱gxzlgcrs@163.com。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材料按以下格式排序:《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编制外聘用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如岗位有要求的必须提供)、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如岗位有要求的必须提供)、工作证明(如岗位有要求的必须提供)和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
我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岗位要求与人员匹配程度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 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谈,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参加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综合知识、工作技能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根据面谈、试讲情况择优聘用。
五、 确定拟聘人员
学院根据面谈、试讲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名单发布在学院网站(http://www.gxzlgc.net),请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查看在相关消息。
六、 考察、体检
(一)拟聘人员必须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证明。
(二)拟聘人员必须参加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 签订聘用合同
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1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可以转至学院,人事档案不转入学院。
八、 工资待遇
首次聘用期间,按以下待遇包干:(一)大学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人员5000元/月(扣除五险一金实发约3800元/月);(二)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人员6000元/月(扣除五险一金实发约4600元/月);(三)博士或副高职称人员7000元/月(扣除五险一金实发约5400元/月)。学院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的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个人应发工资中代扣。专任教师实行坐班制。
首次聘用期满如续聘,续聘期间工资原则上参照学院在编同类人员待遇发放,如有特殊变动则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九、 其他事宜
(一)面谈、试讲地点和时间在学院网址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学院网站公告。
(二)应聘人员参加面谈、试讲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本次招聘公告中限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咨询电话:0771-3122162,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00;15:00-16:30。监督电话:0771-3122260,监督邮箱:gxzlgcj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