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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招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09:53:18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林科院”),成立于1956年,是自治区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单位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从事林业基础、应用基础和应用研究,承担森林生态、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经营与保护、林木遗传与良种培育、林产品加工利用、园林花卉、林业信息技术和“两山”发展等研究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示范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广西林科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要求的,时间统一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本次考试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以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准,未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工作经历年限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年限。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网站(http://lyj.gxzf.gov.cn)和广西林科院网站(http://www.gxlky.com.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事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网站(http://lyj.gxzf.gov.cn)、广西林科院网站(http://www.gxlky.com.cn)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面试公告、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林科院网站官方网站(http://www.gxlky.com.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广西林科院人事科,南宁市西乡塘区邕武路23号广西林科院办公楼62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319811。

4.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广西林科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4双面打印,一式1份,表中签名处本人亲笔签字),并贴好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和学位认证证明。

(5)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对应职(执)业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需提供证明材料,以单位缴纳的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7)报名表上粘贴的同版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于报名时一并提交。

(8)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的其他要求

(1)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材料中的原件当场验核后退回本人,现场不能提供原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考材料。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和开考岗位确认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林科院官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2.开考岗位确认。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可以开考的岗位于报名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林科院官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调整,调整后及时发布公告。

(三)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林科院网站上发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请考生自行查询。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限12—15分钟。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林科院网站统一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1.考核人选产生。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办法。考核工作由广西林科院人事科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采取查阅应聘人员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和听取所在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凡是重要人事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如出现考核人选放弃资格或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和广西林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含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人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6783572(自治区林业局人事处)、0771-2797741(广西林科院监察科);举报邮箱:gxlkyjc2021@163.com(广西林科院监察科)。

七、招聘工作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人:刘子瑗,联系电话:0771-2319811。

附件:广西林科院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林科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