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资料管理中心
是自治区统计局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收集、管理和利用统计资料、统计图书及文献,开展统计资料电子化工作及统计信息、统计资料和文献的公益服务;研究编辑出版统计资料,开展统计资料文献的交流与合作;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具体承办中国—东盟统计论坛;建设并运营中国统计资料馆广西分馆和广西统计博物馆。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
是自治区统计局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统计基础理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广西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承担相关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
是自治区统计局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开发利用统计信息资源,对外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和调查服务;承担社情民意、群众安全感及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满意度等重要项目调查;承担广西社情民意调查热线12340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工作能力;
6.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7.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的);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标准执行;
9.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高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者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11.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和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网站(http://tj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网站(http://tj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0月8日00:00至10月14日24:00期间登录“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tjjsydw/index.aspx)进入网上报名,登录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1.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3.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报名时在网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2023年10月8日00:00至10月15日24: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果不再在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报名系统信息。
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打印报名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系统生成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内容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参加笔试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见笔试公告。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重要凭证,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阶段。
(五)笔试
笔试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不指定教材。
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经自治区统计局核准后可以调整,并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后开考。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5.专业测试
报考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资料管理中心管理八级的需要增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6.成绩计算
(1)资料管理中心管理八级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40%;
(2)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考核
自治区统计局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选与考核人选1:1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考核范围。自动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者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主要的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的,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自治区统计局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统计局根据考核结果,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相关事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要求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是报考者自动放弃的,可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自治区统计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832950
招考咨询电话:0771-2448591、5846196
广西统计局资料管理中心:0771-2448489
广西统计研究所:0771-5840153
广西统计信息服务中心:0771-285785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