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广西 > 全广西

报名入口

2023年广西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2 10:24:59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宅区综合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宅区综合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周转房住房以及区直未售公有住房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保障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行政用地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事务性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南湖小院、新民小院、星湖小区、星湖公寓、青秀小区和青秀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水库的管理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自治区人民政府后续用地的规划、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园林绿化工作。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区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和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全区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配备更新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公务用车使用监管和运行成本监控技术工作,以及自治区公务用车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自治区重大活动公务用车调度具体工作;协助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
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12号,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馆占地总面积8万平方米,展厅总面积达2.5万平方米,是一座具有60多年历史和极具民族特色的展馆。主要职责任务为:承担中共广西历史展览、广西脱贫攻坚成就展等自治区重点专题展览的运行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宣教活动,建设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院校教育教学实践基地。承接公益性展览项目,向社会公众提供展览服务。开展展陈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业务培训活动,承接展陈资料、文物收藏与保护的服务工作。
(六)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准设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同时使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和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个牌子,行使管理自治区直属单位和中直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职能,于2007年2月1日正式开展业务。原直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自2018年12月8日起整建制划转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中心目前内设综合科、业务科、财务科、稽核科、信息科、服务管理科6个科和政务中心管理部、新民管理部2个管理部。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六)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发布。
(二)本次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依现场招聘会安排确定。
2.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择优确定。原则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比列的职位视情况调整进入面试人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面试时间、地点将结合现场招聘会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中若出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考核人选自愿放弃考核和聘用资格、考核人选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核工作无法完成的情况,则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确需进行递补的,则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个人重要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个人履历、经历情况不清,不能进行有效考核的。
3.自愿放弃考核或聘用资格的,须提交书面材料至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指定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225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则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确需进行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8805626。
(四)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陆妙玲  0771-8805621。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