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将广西教育杂志社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教育杂志社为自治区教育厅直属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根据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刊名、刊号编辑出版相关刊物,开展教育宣传工作。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实名编制高层次高技能人才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教育杂志社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标准执行,岗位条件详见《广西教育杂志社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六)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2023年11月2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其中,海外留学的毕业生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按期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截至报名首日仍在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gxzf.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等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gxzf.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等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gxzf.gov.cn)公告。
五、招聘流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8:00—2023年11月29日18:00;报名期间咨询时间:8:30-12:00,15:0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文档压缩打包发送至报名指定电子邮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广西教育杂志社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者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下载填写,考生务必在表格上亲笔签名承诺相关信息,无亲笔签名者直接视为报名无效。
(2)报考者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其中学历学位材料还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学历查询证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学位信息查询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等(其中一项);工作经历年限须按足年足月累计,若工作中断但累计工作月份达到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亦视同符合该项要求。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材料,提前发送视为无效,逾期则不予受理。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报名材料按顺序编号并命名(如:1-报名表,2-身份证)。招聘单位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材料接收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2)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5.报名材料接收邮箱及联系人
报名材料接收邮箱:gxjyzp2023@126.com,联系人:欧老师,电话0771-5815338,15994329935。
6.考试收费
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的3-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不再个别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合格者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0日8:00至11月30日18:00。
(三)考察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报考者业绩成果等情况(视情增加面谈环节),择优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行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个人的入职渴望度及入职后的职业发展规划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给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结果有异议时,由招聘单位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具体考察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安排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重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提交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审议并确定拟录用人选。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含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部门及方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纪委0771-5815252,举报邮箱jgjw@jyt.gxzf.gov.cn。
本次招聘联系人及电话:欧老师,0771-5815338,15994329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