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系国家教育部同意,广西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农科类职业技术大学,是农业农村部、教育部推介的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学校。近年来,学校入选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区域合作(国际合作)试点学校,由学校牵头建设的广西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功入选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非实名人员”)35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资质、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4.具备《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规定的岗位要求条件。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回避的人员。
5.普通高校在校生。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7.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农业农村厅网(www.gxny.gov.cn)、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网校园公告栏(www.gxnzd.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公告、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网校园公告栏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农业农村厅网、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网校园公告栏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在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30日17:30止报名。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专业目录或教育部专业目录。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同时完成以下两个步骤方为报名成功。
步骤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须先填写《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学校的电子邮箱nzdzp2023@163.com。邮件名及附件名均统一命名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如:“1+农业工程学院专任教师1+张三”。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无法联系考生本人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本步骤完成之后即可按照步骤二提交纸质应聘材料,不用等待通知。
步骤二:提交纸质应聘材料
1.《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纸质稿1份,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2)。
2.《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1份、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3)。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和党员身份证明如岗位招聘条件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无要求的其他岗位不用提供。如无法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也可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职位有其他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如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上记载的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则需再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资格。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或者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到学校,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如通过快递方式邮寄,须使用顺丰或者邮政快递(不包括同城快递),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范围的视为报名无效。应聘材料邮寄后,请及时联系确认。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行政办公楼309室,邮编530007,电话0771-3320306。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考人员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同意调整后发布变更公告方可开考。
3.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结果及变更公告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网校园公告栏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名者自行查阅。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分为试讲或试讲+技能测试两种类型,除岗位序号13-18采用试讲+技能测试外,其余岗位采用试讲。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未超过1:4(含1:4)的可直接进入试讲或试讲+技能测试。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4(不含1:4)的需先加考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试讲或试讲+技能测试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试讲或试讲+技能测试成绩为准。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网校园公告栏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名者自行查阅。
1.确定试讲或试讲+技能测试入围人选
(1)加考笔试环节的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或试讲+技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试讲或试讲+技能测试入围人选。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经同意调整后,发布变更公告方可开考。
(2)免笔试的岗位: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达到1:3未超过1:4(不含1:4)的,直接进入试讲或试讲+技能测试环节。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经同意调整后,发布变更公告方可开考。
2.试讲、技能考试测试内容
(1)试讲主要测试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基本技能、教学实施等方面教学能力。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所报考岗位专业技能能力。
3.确定试讲、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
试讲、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试讲或技能测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试讲或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试讲或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试讲、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网校园公告栏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名者自行查阅。
(五)考试总成绩
1.岗位序号13-18的岗位
总成绩=试讲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2.其他的岗位
总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六)资格复审
试讲前,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要按照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党员证明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网校园公告栏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名者自行查阅。
(七)考核
1.考核对象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需增加业务能力考核,根据业务能力考核分数确定考核对象。涉及到业务能力考核的岗位,业务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取消聘用资格情形
(1)在考核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以及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
(2)报考人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予聘用。
(3)报考人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不予聘用。
(4)个人重要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个人履历、经历情况不清,不能进行有效考核的不予聘用。
4.递补情形
自愿放弃考核者或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经研究同意后,按入围确定考核对象的要求依次确定递补考核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自愿放弃考核者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材料至人事处。
(八)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学校组织考核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同意后,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按入围确定考核对象的要求依次递补考核人选,考核合格者安排体检,没有递补人选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九)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网校园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非实名人员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方式:0771—2624041。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入职后,若有需要,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岗位调剂安排。
(二)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4.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则为1987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三)未尽事宜请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人事处陈老师、李老师:0771-3320306。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