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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6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1 10:18:55

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国际旅游胜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支持建设“国内一流大学”的高校,全国文明校园。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学校学科专业涵盖12大门类。现建制教学学院(部)21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7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6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1月20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1月20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2年11月20日后出生);
9.本公告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按照“足年足月”计算;
10.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或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gx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公告、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gxn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后将附件2与证明材料(按附件6要求制作)合并转成 PDF 格式文件,连同附件3(EXCEL格式)打包压缩,报名材料以“2023+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我校公开招聘电子邮箱:gxnugkzp@163.com(电子邮件附件总大小控制在10M以内,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有境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服务中心认证材料。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须为报名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近六个月之内);应聘岗位要求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待业的提供在相关行业单位工作期间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和岗位、内容、工作年限等信息,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3)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党员身份、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4)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5)不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4.在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一经提交电子邮箱,不再受理补充或更新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根据应聘者的电子报名信息和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广西师范大学官网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携带好线上报名时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现场进行核验并上交复印件(按附件6要求制作,一式一份),报名材料交由工作人员核验,并由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由他人代办。资格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如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弃考。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根据师资紧缺程度核准是否开考,并发布变更公告(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并及时在广西师范大学官网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如部分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1:5,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该岗位笔试环节,该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和考核环节。
1.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素养和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2.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教学辅助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名确认,并且当天在广西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gxnu.edu.cn/)公布。
4.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含)以上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以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计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考试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同时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科研情况、工作经历等各方面进行考核。若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考核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结果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和拟聘岗位情况在广西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如试用期内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二)具体现场资格复审、考试和考核时间、地点将在广西师范大学官网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和考核的,视为弃考。
联系电话:0773-3690076。
 
 
广西师范大学
2023年11月20日